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Facebook Twitter Sina Google Plus

提委会是唯一提名渠道

2014年03月04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重申,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过程中,提名委员会是基本法内唯一的提名渠道,当局欢迎市民提出任何不影响提委会实质提名权的建议。

 

谭志源今日出席政改座谈会后会见传媒,指「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取决于方案有否影响提委会的实质提名权。「公民直接提名」是其中一种建议,但该方案完全不经提委会提名,普遍视为不符合基本法45条的规定。

 

另一种如真普联的「三轨制」方案,仅要求提委会确认人选,亦可能削弱提委会的实权。

 

还有一派认为,在制度上令提委会行使实质提名权,过程中则多吸纳市民大众对候选人的支持或意见。

 

谭志源又说,有人提议参选者须在选举委员会四个界别中,每一界别均获得若干提名才可成为正式候选人。支持者认为候选人如此方能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反对者则指门槛相应提高,使参选者更难争取成为正式候选人。

 

他表示,在过去三个月的谘询期,这方面的讨论较少,期望集思广益,社会详加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