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Facebook Twitter Sina Google Plus
青年讲座

青年讲座: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讲座」上发言。

政改谘询收2,700份意见书

2014年02月27日

none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大家好。我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很高兴出席由香港青年联会、香港菁英会及香港华菁会联合举办的「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讲座」。政改是关乎香港未来发展的大事,在座各位青年人将有份塑造香港的未来,刚才Kenneth都是这样说的,香港的未来在各位的手中。因此,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和珍惜各位的意见。亦都为了这样,我特别为今日这个场合准备了一份演辞,平常出席很多座谈会都是即兴地向大家介绍这份政制发展谘询文件,以及与大家互动听意见。当然,我在发言之后都很高兴能够听到各位的意见,或者回答各位的提问。

 

正如我从谘询开展第一日起已经多次反覆强调,如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试想想全港500万名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有机会第一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是多么令人兴奋和期盼,这亦绝对是香港民主进程上的一大步。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如何能够透过理性务实的讨论,汇聚不同的意见,集合各界的智慧和凝聚最大的共识,让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能如期落实。这个普选行政长官的时间表,是对上一次政改谘询中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共识,亦是中央透过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的一个庄严承诺、是落实立法会选举可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先决条件,绝对不可轻言放弃。我们不愿意看到香港的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正如我们在新一辑政府宣传短片说,必须「一齐讲、一齐听」,「有商有量」,「由我、由我哋」,「实现普选」。

 

在过去两个多月以来,「政改谘询专责小组」三人,包括今日没有出席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先生,我们一直「马不停蹄」与不同政党、界别、团体和人士会面,聆听他们的意见。我们亦多次「落区」直接接触街坊,务求令这次政改讨论更深入民间,得到更多市民的关注和讨论。截至今日,我们已经出席超过80场来自不同界别、地区、团体以及党派举办的座谈会和讲座,当然包括今日由三会联合主办和有很多合办机构一起举办的讲座。我们亦出席了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两次特别会议,听取约300个团体及公众人士的意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座有几位青年朋友都有出席这个公听会。我们亦于一月份由我「做东」,举办了四场晚宴,与立法会议员直接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意见。刚刚在上星期我亦已宣布会在下个月再为立法会议员安排四场早餐会,并且今次邀请到中联办法律部官员出席,与议员们作坦诚的交流。此外,我们已走访11个区议会,聆听区议员的意见,谭局长会继续出席其余七个区议会。至今,我们已经收到超过2,700份书面意见。

 

这五个月的谘询期已经过了超过一半的时间,我们察觉到社会各界的意见一般集中在2017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而较少聚焦讨论2016年立法会的选举。大家对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相对重视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普选行政长官这目标非常清晰,而且是市民大众首次可以亲身参与投票选出行政长官。

 

至于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方面,在这两、三个月以来,政党和一些政治团体表达的意见是有点南辕北辙,分歧是颇为严重的。在目前所收到的2,700份书面意见当中,立场性或「口号式」的意见仍占多数。有具体意见的,也比较众说纷纭。所以现阶段我们未能够就具体意见作出有系统的梳理,但从社会至今的整体反应来看,有几点看法还是相当普遍和突出的。

 

第一,香港市民都是希望能够如期落实普选,都是希望2017年大家可以「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大家都不愿意见到政制发展原地踏步。

 

第二,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市民大众普遍认为应该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这个目标是源自《基本法》第45条,而普选的法律框架和时间表也是由《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所订立,大家对政制发展须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和决定进行亦无大异议。

 

第三,不少市民认为亦认同行政长官需要由爱国爱港人士出任。香港是国家的一部分是不争的事实。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法》第45条任命经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去管治香港这个地方。《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需要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负责,需要执行《基本法》及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并代表特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基本法》亦规定,行政长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从这些规定来看,已足以说明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才可确保行政长官可以忠实地履行这个重要职务所带来的宪制权责。

 

第四,既然《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须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社会应认真讨论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如何可达致「广泛代表性」的要求;提名委员会应按怎样的「民主程序」作出提名;提名委员会应提名多少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等问题。

 

事实上,社会上讨论得最为热烈、意见最为分歧、各自立场最为鲜明的,正正是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我们听到的意见真的十分纷纭。一方面,有不少市民认为应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单由「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这些意见认为无论从《基本法》是授权法的角度,抑或从普通法的角度来看,提名权只属于提名委员会这结论都是清晰和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亦有团体提出「公民提名」、「政党提名」、「三轨提名」等建议。再者,有意见认为行政长官选举不应设有任何「筛选」,但未有充分就「筛选」作出定义或分析。我留意到有些意见是「口号式」,缺乏长足理据支持建议。有些意见则从理想主义出发,没有充分顾及《基本法》已规定的政治体制原则和条文内容。

 

我真的担心,如果往后讨论仍然是各方坚持己见,不愿回归到《基本法》的法律基础,不愿接受求同存异的政治现实需要的话,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会变成「镜中花、水中月」。

 

因此,我认为「专责小组」有责任让社会讨论回归正轨,在适当时候需要作出提点。《谘询文件》已明确指出,我们在讨论行政长官普选方案时,应同时充分考虑三方面,包括法律上,方案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政治上,方案要有可能得到香港多数市民支持、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支持,及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第三方面,就是在实际操作上,方案所订立的选举程序是实际可行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先生早前已在报章撰文,就坊间提出的「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难以符合《基本法》第45条,提供了他的法律观点,我今日希望藉这个机会从政治层面与大家分享一些看法。

 

特区政治体制的设计关系到国家对香港主权的体现,关系到「一国两制」及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任何普选方案都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所规定对政治体制的设计和原则。正如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指出,政治体制的设计原则,有四大点是需要依循的:

 

(一) 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

(二) 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三) 循序渐进;以及

(四) 适合香港实际情况。

 

举例来说,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委员会的组成,须「具广泛代表性」,即有社会各阶层、各界别的代表参与。这其实是要充分体现我刚才所说的政治体制设计其中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要符合「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原则。从这角度出发,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倘若可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参照目前已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四个界别的组成框架,在法律上及政治上都有较高机会过关。

 

在提名程序方面,我们已多番强调,《基本法》第45条明确提出提名权属于提名委员会。故此,任何绕过或削弱提名委员会实质提名权的建议,在法律上难以过关。相信大家都同意,立法会、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必须依法办事。正因如此,任何在法律上有争议的建议方案,在政治上都难以得到行政长官同意,甚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从现实意义来看,社会各界与其虚耗时间和精力在一些难以达到共识的方案建议身上,例如上述提及的「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倒不如集中讨论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其提名程序,这样才是可以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正路、直路。

 

有不少朋友近期都表示对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感到悲观。我同意前景暂时来看是不容乐观,但我认为又未到绝望的境地。前面的工作存在极大的挑战,但我和谭志源局长仍然坚信广大市民都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我亦相信绝大部分党派和大多数香港市民一样,都不希望看见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落空。我亦深信,无论大家的政治立场如何、就具体议题的意见如何,归根究底,大家都是怀着同一颗心,希望香港社会可以继续健康发展。正如我开始时所讲,能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绝对是香港民主发展道路上的一大步。这既是中央对香港的庄严承诺,亦是七百万港人的共同期盼,大家又如何忍心让这次机会白白溜走呢?

 

现在距离谘询期结束还有两个多月,「专责小组」恳请社会各界,包括各党、各派、立场未必一致的不同团体,以及在座各位,思考一下怎样可以缩窄各方的分歧;思考一下什么言行会加剧矛盾;什么方法有助早日寻求共识。我希望大家能够展开更多有建设性的讨论,特别是就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程序、选举办法等具体议题作更全面、更深入的讨论,共同努力寻找最切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普选方案。

 

特区政府整个团队,换句话说,不只是我们三人的「专责小组」,一定会为达致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而奋斗,但同样重要的是来自不同党派的朋友能够发挥大家的政治智慧,为香港的长远利益出发,就普选方案达成共识,开拓普选的康庄大道。正如我去年12月在立法会的声明中提到,分歧,需要各方一步一步地收窄;共识,有赖大家一点一滴地凝聚。如果不同党派、不同意见的人士放下成见、放下自身利益立场、愿意踏出第一步,尝试进行开放的沟通和积极寻找共识,五百万合资格选民就有望如期在2017年行使投票权,选出下一任的行政长官。

 

最后,我再次呼吁在座的青年朋友,在政改议题上多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并且崇尚理性讨论,互相尊重的原则精神,寻求共识。明天是属于你们的,明天将要如何,就掌握在今天的您的手中。

 

多谢各位。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出席「香港政制改革青年讲座」的开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