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数码港的言论较为口号化,所以我们认为有需要将我们理解的事实交待,让市民作出理性的判断。
首先,我希望再次说明,当年(1999年4月)政府曾将发展数码港两个方案的财务分析提交立法会,让议员参考;而其后立法会亦批准了数码港有关基建工程的11亿元拨款申请。
整体而言,立法会对数码港的发展是支持的。
从商的人大概都会同意,如果没有机会获取合理利润,任何明智的商人根本不会作出投资。
本�公私营合作的精神,政府经常致力缔造「三赢」的局面,使这些计划不仅为政府及投资者带来利益,更可令广大市民受惠。
电盈须承担风险
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利益对公众来说是否持续及有用,对投资者来说又是否合理和合乎比重。
作为数码港的发展商,电讯盈科须负责兴建数码港及住宅部分,同时亦须承担涉及的风险。
至于回报,电盈可按其出资额,日后从出售住宅部分可能得到的盈余中分帐。但它无权分享数码港部分带来的任何收入,因该部份在落成后已移交政府。
电盈亦须承担物业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而这些变动会直接影响收入盈余及它的分帐。
因此,政府与电盈在2000年签订的计划协议,并无保证电盈可从计划中获利。
政府料可分得114亿
根据最新预测,我们估计2004 - 2010年可供分帐的收入盈余总额约为176 亿元,而政府可从中分得约114亿元。
政府已于去年8月首次分得这个数额中的16.7亿元。此外,我们已经接收了整个数码港部分。
按数码港部分及住宅部分计算,政府的投资可获得不错的回报,估计每年的内部回报率为9.43% - 11.2%。
按相同的假设,电盈会从收入盈余中分得约62亿元,较其出资额多出18.4亿元。不过,电盈需要到2007年才可收回其出资额。
同样,按相同的住宅部分建筑费用和平均售价比较,估计电盈所得的利润净额(18.4亿元),将远低于地产界于1999年建议将住宅部份分拆的模式,以这个模式计算的回报净额估计为80至90亿元。
在某程度上住宅部分(现称贝沙湾)取得理想销售成绩,令数码港的管理机构付出的努力有点相形失色。
事实上,在发展商出售贝沙湾成绩理想的同时,数码港管理层亦努力不懈地在世界各地推广数码港。
出租率稳步上扬
数码港目前的出租率为42%,而首次来港发展业务的数码港租户比例,已经由2002年年底的15%,增至2004年年底的45%。
一直以来,舆论都是以数码港写字楼的出租率,来判断这项计划成功与否,而不是以数码港租户的质素作为衡量准则。
我们固然可选择减租及放宽出租条件,藉此提高数码港的出租率,但我们没有这样做。
我们恪守既定原则,并只会把数码港租予从事资讯科技及多媒体内容创作的公司,已迁进数码港的33家公司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些公司来自世界各地,包括跨国企业如微软、赛贝斯;海外公司如SafeNet、SmartTrust及提供地理信息的ESRI;以及本地公司如CSL及制作「功夫」特别效果的先涛数码。
凝聚顶尖公司需时
数码港是香港的重要资产,是推动落实「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多项目标的重要平台。
自1999年以来,我们在迈向既定目标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把昔日钢线湾的1幅荒废偏僻土地,发展为1个充满活力的现代化社区,既为邻近地区增值,亦有助提升香港的生活质素。
矽谷经过了差不多20年的时间,才凝聚了英特尔、思科及苹果电脑这些顶尖公司。相比之下,数码港只是处于起步阶段。
我深信,在不久的将来,数码港定可展示本身的价值。我们身为香港的一分子,为何不给数码港1个茁壮成长的机会?
(以上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1月27日就数码港在报章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