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天(3月20日)裁定,中环湾仔绕道临时填海工程的司法覆核,保护海港协会胜诉。法官夏正民认为,无论临时或永久工程,均受《保护海港条例》约束,须有凌驾性公众需要才可进行。
运输及房屋局表示,尊重高等法院的裁决,正研究判词,以决定是否上诉,以及评估裁决对工程时间表的影响。
中环湾仔绕道原定2016年年底完工,对解决港岛北岸严重交通挤塞十分重要;将在合法合理及可行范围内,尽早落实有关计划。
该局已在公众谘询期提出需要临时填海,配合中环湾仔绕道,有关资料并上载共建维港委员会网页的《说明符合「凌驾性公众需要的测试准则」的具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资料》,有关申请环评研究概要,也有供公众查阅。
交通谘询委员会主席郑若骅表示,委员会非常担心中环湾仔绕道工程进一步受阻,令交通挤塞情况恶化。她促请政府尽快提出建议,或落实短期措施,令有关影响减至最低。
交谘会交通投诉组去年共接获20,190宗投诉及建议,按年减0.3%,其中76%涉及公共交通服务、法例执行占15%、交通情况占6%。
有关公共交通服务投诉个案中,涉及的士服务的共有7,717宗,较2006年增加666宗。去年第4季,委员会接获有关的士服务投诉则有1,876宗,其中约8成因证人未能提供协助,而无法追查。
至于的士起表价加至18元的建议,交谘会已收到业界及公众的意见,5月中发表中期报告,交代有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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