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处处长罗崇文指出,航空人员语言能力新要求,是国际民航组织提高飞行安全水平的新措施之一。香港航空交通管理机构及香港的航空公司将紧遵新标准,并逐步实施。
为提高航空安全水平,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规定,由2008年3月5日起,航空人员,包括机师及航空交通管制员的语言能力,均须达到该组织的最新标准。
民航处举办航空人员语言能力要求研讨会国际研讨会,目的是让各民航监管机构及业界了解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语言能力的最新要求。
罗崇文说,研讨会正好让与会机构,分享彼此在执行新要求时的经验。研讨会为期两天,共逾120位来自超过40个不同机构的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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