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周一(11月27日)起,市民若以支票支付交通罚款,其后递交的牌照事务申请,包括驾驶执照、车辆牌照及车辆过户的申请,只会在缴款日期后起计的7个工作天后,才会处理申请。
如使用现金或易办事缴交有关欠款,牌照事务申请则继续按现有程序处理。
运输署指出,新措施是考虑审计署的意见,以及确保欠款人不能利用空头支票,规避运输署禁止其使用牌照及车辆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