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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8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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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淡水鱼场符合供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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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接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知,早前淡水鱼样本曾被涉嫌验出含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的3家广东注册养殖场,经全面检查后,确定完全符合供港标准,其鱼产不含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

 

     该局表示,有关样本可能来自非正规渠道,或在批发、零售环节受到污染;并重申,致力打击从非正规渠道进口的鱼产。

 

     衞福局今天表示,就近期淡水鱼供港事宜,一直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持沟通,确保供港淡水鱼的食用安全。

 

     至于早前样本曾被涉嫌验出含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的3家广东注册养殖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曾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鱼苗培育、鱼塘水质监测、养殖过程中用药、出口前取样检验及装运的检查等。

 

     检查的结果,确定3家注册养殖场完全符合供港标准,其鱼产不含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这显示早前检出含残留的鱼类样本,可能来自非正规渠道,或在批发、零售环节受到污染。

 

     衞福局认为,这反映内地注册监管制度有效,来自内地注册场的鱼产也是安全的。

 

     衞福局继续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持沟通,尽早恢复淡水鱼供港和恢复市民对食用淡水鱼的信心;并致力与各有关部门合作,打击从非正规渠道进口的鱼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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