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正探讨立法规定蔬菜进口商须向食物安全中心登记的可行性,并视乎有关模式在规管食用风险较高的禽蛋类产品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后,考虑有关的安排。
当局也考虑修改法例,赋予当局权力,在有需要时可发出命令,要求所有批发商及零售商停售有问题的食物,包括蔬菜。
周一岳今天在立法会会议上回覆议员李华明的提问时说,由于蔬果的食用安全风险较肉类及奶类等食物低,当局目前并无订立条文,规管蔬果中的残余农药。
不过,为了进一步规管化学物在蔬果上的使用,食物安全中心会考虑立法规管。
食物安全中心将谘询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就制订法例规定蔬果中农药的最高准许浓度等工作,决定优先次序,以便展开有关研究。
他表示,视乎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再研究有关的修订及立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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