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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4日

量力而为  助川重建

政务司司长唐英年

政务司司长唐英年

     四川大地震是建国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地震,近70,000人遇难,受灾人数超过4,600万人。整个重建工作需时数年,初步估计需要10,000亿元人民币,用以重建,包括:450万套住屋、1,800万平方米校舍、11,000个�生机构,及27,000公里的道路。

 

     今次四川地震,我们再次展现血浓于水的情谊,出钱出力,赢得内地同胞的高度评价;这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也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注入了强心针。

 

     最近,对于香港在四川重建方面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我听到两种意见。有人认为,在香港最困难的时候,中央政府都即时伸出援手,内地同胞也一直非常支持香港,现在我们对四川重建,应该有所贡献。

 

     也有人认为,目前我们急需解决的是本地的社会民生问题。两种意见都有道理,彼此并无矛盾。

 

无碍改善经济民生

 

     当前,我们的确面对外围经济不明朗的因素,通胀重临,对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社群,造成一定的生活压力。特区政府对此绝不敢掉以轻心;行政长官已清楚表明,未来我们的工作重点,将放在民生事务。

 

     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千方百计纾缓民困。因此,我必须强调,协助四川重建,绝对不会影响政府对改善香港经济民生的承担。

 

     至于如何参与重建工作,经过与中央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商讨,我们认为香港可以在4方面参与:

 

•在四川省严重受灾县,协助重建公共设施,例如学校、医院、残疾人复康中心、敬老院、孤儿院、妇幼保健院等设施,包括在受灾较严重的县市,以项目的形式,分阶段协助重建这些设施,其中重点是医院和学校;

 

•重点援助四川省灾区的基建,包括道路、桥梁等项目;

 

•协助重建卧龙大熊猫保育区;以及

 

•在灾后支援方面,例如医疗和复康服务,情绪支援和辅导服务,专业培训等,可以按灾区的实际需要,提供协助。

 

落实项目纾灾缓困

 

     在参与重建时,我们希望有数个大原则:

 

•不影响改善香港经济民生的工作;

 

•「政府牵头,全民参与」;重建工作争分夺秒,政府牵头是为了与中央和四川方面能高效地沟通、协调,令项目落实更顺畅;全民参与是凝聚社会力量,让香港的民间团体和每个市民,都有机会为重建工作,作出贡献,让我们的专业团体和非政府机构发挥所长,协助落实重建项目;

 

•量力而为,稳步推进;以及

 

•要有充分的透明度和严谨的监察机制,确保项目质量过关,每分每毫都要用得其所、用得到位,让灾民直接受惠。

 

     初步估计,特区参与重建的时间约3 - 5年;重建项目越早动工完成,越能纾缓灾区人民的迫切需要。

 

     我们有需要尽早作好准备,及早落实香港参与重建的方案,拨出启动资金,好让香港的专业和非政府机构,及时了解特区政府支援重建的政策和方向,考虑如何参与。

 

整体承担不逾百亿

 

     因此,我们建议,在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下成立「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信托基金」,作为收取香港特区政府拨款和民间捐款的平台。

 

     首阶段我们建议向财委会申请,开立为数20亿元的承担额,注入基金,并同时收集民间捐款,支持重建工作。

 

     我们会量力而为,稳步推进;在注入20亿元后,会视乎基金使用的情况、民间捐款的数额、重建工作的项目预算、进度和需要等因素,决定进一步融资的需要,然后分阶段向财委会申请拨款。

 

     初步估计,香港整体承担不应超过100亿元,而在计算私人机构及民间捐款后,公帑的承担会少于100亿元。

 

     为了更有效统筹特区参与重建的工作,政府将与四川省组成「灾后重建川港联络协调小组」,落实香港特区参与灾后重建的具体项目。

 

     我们已成立由我主持的「香港特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首长,负责督导和统筹特区政府支援重建的工作,联系内地相关对口部门。

 

     督导委员会将设立5个专注工程、医疗、民政、社会工作、教育的专门工作小组,以「政府牵头,全民参与」的方式,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个别专项的统筹和执行。

 

     各工作小组会由相关的政策局牵头,成员可按需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非官方人士,例如有关界别的专业人士或机构代表。

 

引入管理经验技术

 

     在具体项目的执行方面,考虑到有关支援工作涉及的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我们希望尽量利用本港一些有组织和规模的专业团体和非政府机构,承担落实具体项目。

 

     为确保基建和设施项目的质量,我们建议引入香港的规划和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以及项目监督和验收的安排。由香港特区政府斥资的重建项目,都应参考下列原则:

 

•有明确的项目清单,表明工程的地点、规模、范围、预算费用和受惠人数等;

 

•技术标准要符合内地法规,有适当的监察机制;

 

•拨款的发放,将参考本港按工程进度的做法,但会较灵活地满足启动工程所需的前期拨款。

 

加强监察基金运用

 

     在增加基金运用的透明度和加强监察方面,我们有以下的建议:

 

•定期发布基建和设施工程项目的资料和进度;

 

•定期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汇报最新的工作进度和基金运作情况;

 

•如果督导委员会辖下工作小组委托或资助非政府机构,协助推行个别重建项目,有关机构须每年向工作小组,提交独立核数师报告及工作进度报告;并要与四川省相关部门或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依照内地相关法规和监管程序推展工作。

 

     督导委员会会与四川省的监管部门维持紧密联系,确保有关的工作项目严格遵守内地相关的监管制度;

 

•按照《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的规定,法团经审计的账目报表,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以及法团的基金管理报告,须呈交立法会;日后有关报告会包括重建工作信托基金的审计账目。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714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简报会上的发言全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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