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例,淫亵和不雅物品包括含有暴力、腐化或可厌成分的物品。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将物品分成3类,除了第1类因不含淫亵或不雅成分而不受管制外,条例规定第2类,即不雅物品,只准向成年人发布,以及完全禁止发布第3类,即淫亵物品。
影视处是负责执行该法例的部门之一,当影视处发现怀疑违反法例的物品后,会把物品送交隶属司法机构的淫亵物品审裁处,让审裁处评定类别。
现时审裁处由1位主审裁判官及两名审裁委员组成,审裁委员则从约300名市民组成的审裁委员小组经抽签挑选出来。
须征询律政司意见
换句话说,影视处负责执行法例,审裁处则评定物品类别。我年初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不久,便到访影视处,了解该处日常的运作。
我也要求影视处的同事在有需要时,积极考虑根据法例规定,向司法机构要求重新评定物品的类别和就刑罚提出上诉。当然,在作出决定前,影视处要一如既往,征询律政司的意见。
由今年1月至今,影视处把14件怀疑违反法例的娱乐杂志图片和文章,送交审裁处评定类别,审裁处评定其中4件为不雅物品。
根据法例,影视处可要求审裁处进行全面聆讯,以覆核物品的暂定类别。在这段期间,影视处曾就 3件物品要求审裁处展开全面聆讯。其实,除了政府加强执法外,社会舆论也非常重要。
不良意识充斥市面
最近1宗「我最想非礼女艺人」的网上投票事件,令到香港很多妇女团体及市民大众感到非常愤怒。广管局也迅速回应投诉,对有关电台施加罚款及指令电台作出公开道歉声明。
事实上,香港有很多团体非常关注现时不少淫亵不雅或意识不良的娱乐杂志充斥市面,荼毒青少年。
数天前,我与多个团体的代表会面,交流这方面的意见。有团体向我建议一些增强管制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方案,并要求影视处增强执法的透明度。
我已向他们承诺,将考虑现时的法例是否需要修改、改善执法成效和考虑容许更多市民参与评定类别过程。
今年稍后展开民调
影视处部分执行《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资料已上载其网页,让社会人士更清楚地了解有关工作。
影视处也计划今年稍后,就公众对《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执行展开民意调查,以供淫亵物品审裁处参考。我们会公开调查结果。
政府和家长,都有责任保护我们的下一代,让他们免受不良刊物荼毒。我希望,我们香港的家长,不要一边�一边买,以实际行动杯葛这些不良的杂志。
(以上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7月15日在香港电台发表的《香港家书》全文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