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在两周前,添马舰兴建新政府总部的拨款申请,获立法会议员支持,通过拨款,按计划新政府总部大楼会于2010年落成。现在距离搬迁政府总部尚有数年时间,对于政府总部迁往添马舰新政府总部大楼后现址的用途,政府现时未有定案。
对于日后政府总部搬迁后,该建筑群应否予以保留及所处的地段应作何种用途,政府现时没有既定的看法,要现在作出决定,未免言之过早。
一如规划任何一幅土地用途一样,我们需要进行适时的规划研究,按《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
在进行规划研究及决定土地用途时,除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更兼顾既定的土地政策,在维护及争取最大公众利益之下,考虑最适当及最能切合香港整体需要的用途。
而都市设计和景观上的配合,以至交通、运输、环境质素及基础设施的负荷,是否能够应付发展的需要,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土地用途须全面评估
任何修订土地用途的建议,都必须经过全面评估,包括中区用地需要,土地发展对交通、环境及基础设施的影响,如附近一带的历史价值、山脊线景观及《城市设计指引》的要求。
然后按《城市规划条例》的法定规划程序进行,包括公布及展示建议的修订及进行公众谘询。最后把公众意见和申述提交城规会考虑,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
政策的重要和基本原则,是保护文物而非要政府接管文物;保护与否应取决于建筑物的文物价值,而不仅是它存在时间的长短;亦要在保护文物及其经济代价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更必须充分顾及私人业权。
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民政事务局局长,作为古物事务监督,如认为任何地方、建筑物、地点或构筑物因具有历史、考古或古生物学意义而符合公众利益,可于谘询古物谘询委员会,并获行政长官批准后,藉宪报公告宣布该处为法定古迹,予以保护。
依条例保护文物树木
在宣布地点为法定古迹前,政府会充分考虑该地点的历史、考古或古生物学意义,是否合符公众利益,在平衡各方面的考虑后作出决定。政府会依照现行的文物建筑保护政策及《古物及古迹条例》,决定应否将现时政府总部建筑群列作法定古迹。
政府总部的建筑群应否被列作文物予以保留及保护,须待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就建筑物的历史及建筑特色进行研究和评估,以确定它们的文物历史价值。
在未有研究及评估前便决定保留,既不符合法例的要求,也没有机会让市民发表意见。较合适的做法是按部就班,进行研究评估,然后在充分谘询市民意见之后,再作决定。
在保育树木方面,政府一直致力保护香港的树木,尤其是珍贵、罕有的古树。
现时生长在政府总部及接邻土地范围内的树木有13棵,包括大家熟悉的紫檀树,已登记在「古树名木册」上,政府定会确保这些古树名木得到最好的保护。
暂未计划改成博物馆
政府总部附近还有大量林木和植物,广布于香港公园及香港动植物公园,为市民在闹市中提供一片青葱茂密的休憩地方,加上日后在中环新海滨建造的绿化休憩地方,不用担心中环的绿化地带会有不足。
由于政府正重新检视「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内新设博物馆的需求及规划,又计划在2007年开设两间新的博物馆(即孙中山纪念馆及救火船葛量洪号展览馆),现时暂没有计划将政府总部因搬迁而腾空的空间改建成「政府博物馆」。
政府现时对政府总部搬迁后该处将来的用途,没有既定看法,距离政府总部搬迁时间尚有数年,实有足够时间容许我们细心研究。
我们承诺会对该幅土地的未来用途进行全面的评估,并会透过法定程序充分征询及慎重考虑公众的意见、社会和经济的需要,以决定该处的合适用途。
(以上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7月5日在立法会就「全面保护『政府山』」议案发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