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新闻就是好新闻」这句老话自然有一定智慧,因为很多时候,坏消息比好消息多。但我知道,如果没有新闻的话,对各位来说,绝对是坏消息。
不同媒体每天报道社会新闻,让市民清楚得悉社会的状况;社会上每天发生很多事情,不论是罪案、意外事故、自然灾祸、社会秩序等公众关注的事情,都会和警察扯上关系。
正因为这样,警察和媒体接触的机会特别多,而双方需要合作的地方也多。
有一次,我与传媒代表会面的时候,指出自己每日「三省吾身」。假若警队做得不足够,或不够好,我们一定会作出改善,正所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如实反映警察所做的,不管是正面或负面,纵使部分对警队有批评,我们都应该认真处理。
传媒监察具正面作用
但我认为,传媒所起的监察作用是有正面意义的。举例来说,前周有记者问我关于走犯的事,是否会引起公众不安。我答:「警察1年拘捕几万人,走1个犯虽然是我们不想发生的事,但不足为奇,故市民可以安心」。
这些话对老差骨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对市民来说,走犯的确是令人担忧的事,1个也嫌多。
作为警务处处长,我的说话给人轻率处事的感觉,实在不应该,所以我看到报道后,一点都没有不快,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宝贵的1课,不能把握机会,透过媒体,说些安定人心的话。
传媒监察力量是好事,也是任何自由开放社会必要的元素之一。
言论自由是香港特色
香港被认为是个开放自由的社会,香港的新闻自由在亚太区来说,肯定是名列前茅。现时,香港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传媒更有绝对编辑自主权,而这些自由和权利均受到法律明文保障。
综观报章言论,不时发现文章对政府的评论或批评颇为尖锐,但绝大部分都是出于善意和本�社会责任而作出批评的。
我认为这是香港的特色,也是任何开放社会应有的表现。新闻自由是香港宝贵的资产,也是香港赖以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采访和报道社会新闻是传媒工作者的天职,不论新闻是好是坏,责任上记者都会如实报道。
虽然,报道偶有失实或过分渲染,但只是发生在个别事件上,我所认识的香港新闻工作者,基本上是奉行准确报道的原则的。
至于前线的新闻记者,我曾亲眼目击他们那股冲劲和拚博精神,令我既震惊而又佩服。这点,新闻记者的工作态度与警察很相似,在执行任务时,无论周边环境如何困难,都会全力以赴。
在此,我对过去因采访而受伤,甚至牺牲性命的前线记者,致以最高的敬意。
警方传媒不存在冲突
我不相信警察的工作和新闻采访的工作在性质上存在冲突。我相信新闻自由,亦相信政府恪守资讯开放的原则;警务工作需要具透明度,以加强对公众的问责。
警队也是由始至终抱�开放的态度,对传媒采访工作尽力提供协助。多年来,我们与新闻界合作无间,在资讯发放时顾及公众利益和市民的知情权。
单就处理传媒关系而言,警队所运用的资源可算不少。警察公共关系科是个与传媒沟通的主要接触点,新闻界需要的协助,例如与警队有关的资料、罪案数字、个别警务人员的专访、甚至新闻发布会,也是透过警察公共关系科进行。
在坐各位都经常有机会到外地工作,我非常希望你们把香港警察和传媒合作的关系,和外地的执法部门比较一下,多为我们提些改善的建议,让我们可以达到精益求精的理想。
互谅互让建伙伴关系
我们明白到传媒要面对激烈的竞争及对消息的渴求,而我们亦乐意在我们能力范围内为传媒作出实际的安排,以便他们采访。
但作出这些安排时,警方也要考虑到我们的职责,与及社会和法律上的要求。
我们必须抱�互相体谅的态度,找出平衡点,务求各自完成任务,取得双赢局面。
警队是绝对尊重新闻自由,这点从来没有改变。我们与新闻界的合作,有很悠久的历史,我们努力与新闻界建立正面而有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关系。
我所说的伙伴关系是种互动的关系,也建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我希望警队与新闻界可以继续保持良好的沟通。
目前,我看不到双方的沟通存在大的障碍,我乐意见到真诚的对话,因为这样才会有助进一步深化互信,使我们更体谅对方的处境和职责,从而创造出良好的合作基础。
(以上为警务处处长李明逵11月23日在香港报业公会午餐会致辞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