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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8月30日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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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迫切需要在港建天然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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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理环境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表示,香港与内地签署能源协议,内地未来20年持续向香港供应核电和天然气,有助纾缓本港电费上升的压力;并认为,由于供气源稳定,故暂时没有迫切需要在香港兴建液化天然气站。

 

     邓忍光今天(8月30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说,协议能够为电力公司开拓与内地油公司合作的大门,增加电力公司可选择的气源及供应方式,有助纾缓电费上升。

 

     不过,他强调,并不是要代替两间电力公司作商业决定,因为天然气价和气量,仍需由商业机构自行洽谈。

 

     谈及中电有关大鸦洲兴建及营运液化天然气站的申请,邓忍光指出,由于现已有十分稳定的供气源,而供气量也比现在多,故暂时没有迫切需要在香港兴建天然气站。

 

     他表示,明白电力公司的立场,但政府在审批其申请新增投资时,会衡量是否对市民带来最大利益。

 

     谈及电费时,邓忍光表示,市民日常电费单由两个部分组成,包括受电力公司的回报率及投资额影响的基本电费,以及直接由市民负担的燃料费。

 

     根据政府与电力公司的利润管制协议,电力公司的回报率调低至单位数字,相信电费会有下调空间。

 

     至于下调幅度,则有待与电力公司的谈判;政府会负责把关工作,确保在新管制协议年期内,电力公司的投资额是合符需要的。

 

     不过,他指出,由于燃料费是直接由市民负担,而近期燃料费大幅上升,故有需要审慎研究这项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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