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宣传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RSS
*
*
  2008年7月25日
民航
*
航空公司八月加燃油附加费
*
民航处

     民航处今天(7月25日)宣布,批准九间航空公司,8月1日起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至9月30日止。

 

     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短途航班最高为231元,长途航班最高为924元。详情可浏览这里

 

     民航处表示,目前国际上主要航线的客运燃油附加费水平,平均每名乘客458元(短途航班)及1,458元(长途航班);本地航线的附加费水平较低,短途航班的附加费约为国际水平的50.4%,长途航班的附加费则约为国际水平的63.4%。

 

     民航处在考虑航油价格的变动、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据以及其他航空公司所收取的费用水平后,审批有关申请。

 

     民航处表示,所批准的燃油附加费水平,已顾及航空公司从燃油附加费所得的收入不应高于在相关期间因燃油价格上升带来的成本上涨。

 

     该处估计,大部分航空公司只可从燃油附加费,收回约40% - 70%的额外燃油成本;并表示,定期审视和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




返回页顶
* 保障家人 预防流感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 私隐政策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