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今天(3月7日)宣布,《2008年道路交通(驾驶执照)(修订)规例》3月10日起生效,当天起以个人识别号码,即「续领密码」,取代现时使用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或电子证书核证身份的安排,简化正式驾驶执照的续期安排。
续领密码印在驾驶执照有效期届满前,寄给执照持有人的「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上。该署也已取消电子服务的信用卡交易上限,从而推广网上续领申请。
该署日后签发及续领商用车辆的驾驶执照时,将考虑申请人是否合资格受聘在本港履行驾驶商用车辆的职务;但有关安排不影响香港永久居民及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的非永久居民。
有关详情,可浏览这里,或致电政府热线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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