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表示,电讯管理局支持在669条灯柱上,安装Wi-Fi设备;并已联同路政署,整理道路上可供安装Wi-Fi设备的灯柱资料,包括灯柱类型、位置及高度,供服务营办商参考。
马时亨今天(1月16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书面回覆议员单仲偕的提问时说,目前共有3间服务营办商,申请使用灯术柱安装Wi-Fi设备;其中1家已向路政署介绍技术方案。
营办商取得电讯管理局的支持后,须向路政署及运输署提交Wi-Fi装置的具体技术设计,包括器材体积、负荷、外观和安装方法,确保装置,不影响灯柱结构、街灯运作、环境、道路使用者,以及公众安全;营办商也需提交供电安排的建议。
马时亨指出,房屋委员会计划在新建屋�的电灯柱间预留管道,方便日后安装Wi-Fi或其他电子服务设施。
房屋署也开放公共屋�约1,000个地下大堂予服务营办商,在大堂及周边户外地方提供Wi-Fi服务。
他表示,当局已批出合约,在约350个政府场地,包括公共图书馆、谘询服务中心、体育中心、文化及康乐中心、就业中心、社区会堂、大型公园和政府合署等,逐步安装Wi-Fi无线上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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