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宣传短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RSS
*
*
  2007年11月2日
重建
*
福全街及茂萝街土地刊宪收回
*
地政总署

     地政总署今天(11月2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位于大角咀福全街╱杉树街,和湾仔茂萝街╱巴路士街的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进行两项市区更新计划。

 

     两项计划需要收回合共84个私人土地业权,其中80个位于大角咀,4个位于湾仔。

 

     有关土地在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3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天刊宪。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

 

     合资格的商户可选择特惠津贴,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有关的安置单位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该两幅面积分别约560平方米及780平方米的土地,将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


返回页顶
* 绿色香港我钟意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