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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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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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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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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街及茂萝街土地刊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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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

     地政总署今天(11月2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位于大角咀福全街╱杉树街,和湾仔茂萝街╱巴路士街的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进行两项市区更新计划。

 

     两项计划需要收回合共84个私人土地业权,其中80个位于大角咀,4个位于湾仔。

 

     有关土地在收地公告张贴日起计3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天刊宪。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

 

     合资格的商户可选择特惠津贴,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有关的安置单位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该两幅面积分别约560平方米及780平方米的土地,将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