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今天发出谘询文件,就检讨全面服务责任安排的建议征询公众及业界意见。文件讨论的其他事项,包括全面服务的范围、如何确定全面服务的成本及应否就提供全面服务安排引入竞争。
电讯管理局总监区文浩今天在记者会上表示,推行全面服务责任旨在确保全港市民,不论在本港何处居住或经营业务,都能以可负担的价格使用基本电话服务,包括电话服务及公众收费电话服务。
目前,香港电话有限公司是唯一承担全面服务责任的营办商,有责任在本港提供全面服务。
在全面服务责任制度下,香港电话提供的电话服务及公众收费电话服务,若属无利可图或亏本,所涉及的净成本可获得补偿。2004年全面服务补贴的总额为1亿330万元。
区文浩表示,现有的全面服务责任规管架构由1998年开始实施,但鉴于电讯市场迅速变化,规管架构未必能以现有方式延续下去。故此,需要予以检讨,以追上市场及技术的发展。
谘询文件可于电讯局网站下载,或浏览这里。市民可于2007年2月28日或之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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