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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17日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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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新村128公顷地发展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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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今天公布元朗唐人新村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区内合共逾4成土地划作「绿化地带」和「自然保育区」;区内128公顷,即约20%土地划作住宅地带。

 

     城规会表示,该核准图提供一个法定的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唐人新村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位于新界西北的西南部,紧贴元朗新市镇西南部及在屯门新市镇东北部,占地约647公顷。

 

     划作「绿化地带」的土地约139公顷,而大榄郊野公园一带面积约129公顷的土地,则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

 

     划作住宅发展地带的土地,主要是沿青山公路和元朗公路以南一带,其中划作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住宅」地带的土地,分别约占两公顷、65公顷、13公顷和48公顷。

 

    「综合发展区」地带占约3公顷,包括位于洪天路以西的1幅土地和丹桂村内的1幅土地。约60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包括现有灰沙围、榄口村及山下村的村落。

 

     新起村工业区约15公顷的土地划作「工业」地带;而元朗公路以南1幅面积逾10公顷的土地,则划为「工业(丁类)」地带。

 

     元朗公路以南近榄口村以西的地段已划作「露天贮物」地带,面积约4.8公顷,主要是提供土地作适当的露天贮物用途,以及规范现有的露天贮物用途。

 

     约15公顷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另约8公顷土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区的需要。  

 

     公庵路以西约101公顷的土地,则定为「未决定用途」地带;该土地的合适长远用途,需待更深入研究才作决定。

 

     唐人新村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TYST╱10,现于办公时间内在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屏山乡乡事委员会,以及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供市民查阅。

 

     该核准图的复本现于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该图的电子版可浏览城规会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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