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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0月5日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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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码头上船费减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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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宣布,12月起调低跨境渡轮码头乘客登船费,由每名乘客18元降至15元;预计政府每年因而减少2,980万元收入。大部分跨境渡轮营办商表示,将相应调低船费3元。

 

     环运局今天表示,渡轮拥有人须就在跨境渡轮码头登上其渡轮的每名乘客,缴付乘客上船费;最近完成的检讨结果显示,有关收费可下调约17%,遂建议实施减费。

 

     实施减费可减低渡轮营办商的经营成本,使船费有下调空间;大部分跨境渡轮营办商已表示,将相应调低船费3元。

 

    《2005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轮终点码头)(修订)规例》本周五(10月7日)刊登宪报,下周三(10月12日)提交立法会。建议的船费减免计划12月实施。

 

     本港两个跨境渡轮码头,上环港澳码头及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均属政府拥有和营运的公用设施;政府公用设施的收费,一般应订于足以收回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的水平。

 

     环运局表示,根据收回成本原则,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市民接受的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定期检讨乘客上船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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