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嘉亨湾独立调查小组已展开工作,调查建筑事务监督如何及在何种情况下,就该发展项目行使酌情权;并就调查结果提出建议,约于3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小组主席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马天敏,成员包括郑汉钧和资深大律师陈健强。
小组拟尽量在3个月内完成工作。由于工作时间表十分紧迫,小组希望各有关方面能与小组全面合作。
独立调查小组的职权范围如下:
•就西湾河嘉亨湾(即内地段第8955号发展项目)建筑图则的申请,剖析核准地盘分类、公共交通总站豁免计入建筑楼面面积,以及因应预留地区拨供公众作通道用途而给予额外建筑楼面面积的程序,包括建筑事务监督如何行使及在何种情况下行使其酌情权;
•因应结果,检讨建筑事务监督的酌情权是否行使恰当,以及有关部门日后在上述方面可如何更好地履行职务,并就此作出结论及建议;
•约在3个月内就上述事项及有关的结论和建议,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书。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