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汀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两幅面积共约40.1公顷的土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以保存汀角村和布心排村附近的红树林,和船湾鹭鸟林的自然栖息地。
城规会今天表示,汀角分区的主要规划意向是保育自然环境,使该区免受过度的市区发展所影响。
规划区位于大埔新市镇的东部,占地约330公顷,东抵汀角路,北达八仙岭山麓,西及洞梓路,南至船湾海。
0.3公顷发展低密度住宅
为免该区受过度的市区发展所影响,只有约0.3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
约69.8公顷土地划作「乡村式发展」地带,照顾原居村民兴建小型屋宇的需求。
芦慈田村南面约2.2公顷土地划为「康乐」地带,以促进低密度的康乐用途和旅游发展。
约13.3公顷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3.6公顷土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地区的需要。
�头角村以北拟建观音像
�头角村以北约4.7公顷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1)」地带,作拟议的宗教机构发展,包括1座户外的观音像和附属设施。
划作「农业」和「绿化地带」的土地分别为63.9公顷和92.3公顷。
为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风貌或生态特色,以及天然海岸线,约21.5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划为「海岸保护区」地带的土地则有约7公顷。
两幅面积共约40.1公顷的土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以保存汀角村和布心排村附近的红树林,和船湾鹭鸟林的自然栖息地。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汀角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核准图编号S╱NE-TK╱10已上载至城规会网页。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