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管理局总监区文浩表示,在未来数月就反滥发电子信息的条例草案内容,与有关团体的代表讨论,明年内把法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区文浩今早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在保障用户利益之余,也不能干扰日常商业通讯,确保使用电子信息作为合法的促销工具不会受到过度限制。
电子信息有多类,包括电邮、传真、文字短信、多媒体短信等,目前较多投诉的是滥发电邮、传真、电话录音。
他说,在制订法例内容时要很小心,先与业界商讨,然后才展开草拟法例的工作。
就电讯管理局最近公布首份有关向消费者推销固网服务的不当促销手法报告,区文浩认为,电讯局在全面研究业界的做法及海外经验后,制订了9项最佳做法指标,希望从根本上解决不当促销的问题。
他说,其中要求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之前,以电话确认消费者同意购买在书面申请上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可给予消费者取消或改变申请的机会。
4大固网商也同意,斥资230万元资助消费者教育计划,改善促销手法及保障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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