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与金门建筑签署合约,进行新界东及香港岛高速公路的管理及维修工程,合约价值4亿8,000万元。
路政署署长麦齐光今天代表政府,与金门建筑签约。该份为期8年的合约,合约期由今年4月至2013年3月。
该份合约价值4亿8,000万元,涵盖新界东及香港岛高速公路的管理及维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