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维港委员会今天举行第5次会议,接纳建议的「海港规划原则」,作为其工作草稿,以及日后谘询的起步点。
制订「海港规划原则」旨在反映环境和市民期望的转变,是所有相关个人和机构,在规划、发展和管理维多利亚港和海旁地区的工作指引蓝本。
8项主要的「海港规划原则」为:
•保存维港作为天然;
•公共和经济的资产;
•使维港成为香港的标志;
•有活力的海港;
•尽力让市民享用海旁;
•综合发展维港成为世界级的海港;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海港;
•让有关人士及早和持续参与。
共建维港委员会主席李焯芬说,这些原则可随着环境转变而改变,并不时检讨,以更适当地反映其他机构再提出的意见,以及规划环境和市民期望的转变。
今天的会议也讨论了东南九龙发展计划检讨小组委员会、海港计划检讨小组委员会及湾仔发展计划第2期检讨小组委员会的进度报告。
小组委员会指出,湾仔发展计划第2期的公众构想过程即将展开。
共建维港委员会下次会议于3月3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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