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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24日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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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西九建议不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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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表示,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的地积比率,并非一成不变,但对于入围的建议,也不会「照单全收」。

 

     他说,客观和透明的程序,是落实未来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的最有效保证,市民大可放心。

 

     曾荫权今天在在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议员涂谨申的提问时说,十分重视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密度;由于分区计划大纲图具法律效力,中选者不能在未获得政府及城规会批准前,改变发展规范。

 

须按财政自给原则营运

 

     他重申,以综合模式发展西九龙,加入商住元素,是希望营运者能为这项目融资,并以其商业知识和经验,按财政自给的原则,发展和营运整个文娱艺术区。

 

     然而,建议者必须因应实际市场的情况,并根据文娱艺术区须财政自给的原则,提出其认为合适的发展密度。

 

     曾荫权说:「但我必须强调,我们对入围的建议不会『照单全收』。

 

    「我们会研究有关商住部分的比重会否太高?并考虑有关收益是否充分地投放于文娱艺术设施的发展和营运,确保这些设施可以持续运作。」

 

     他指出,若公众对较高密度发展有强烈的意见,而建议者又未能提出充分理据,支持其建议的发展密度,他们的发展建议不会获得接受。

 

建议规划须城规会同意

 

     曾荫权重申,属意方案中建议的各项发展规范,包括地积比率、不同用途建筑物的总楼面面积、建筑物高度限制和休憩用地等,必须先得到城规会同意,才会签订临时协议。

 

     其后,有关发展规范将正式提交城规会,这些发展规范将列明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并按《城市规划条例》刊登宪报,供公众查阅。

 

     市民可就大纲草图提出意见或反对,而城规会会按一贯法定程序考虑及处理所有提出的意见;有关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最后会由城规会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

 

     曾荫权强调,分区计划大纲图具备法律效力,中选者不能在未获得政府及城规会批准前,改变发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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