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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2月27日

跨境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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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跨境客运渡轮服务合约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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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就屯门渡轮码头跨境客运渡轮服务,与香港西北航运快线有限公司签订租约,以营办往来澳门及内地的渡轮服务。

 

     若所有的筹备工作,包括码头的改装工程能顺利完成,新跨境渡轮码头最早可在明年年底启用。

 

     该公司计划初期使用新跨境渡轮码头全部3个泊位,每日上午11时至凌晨2时提供往澳门的渡轮服务,每30分钟1班。

 

半年后或设珠三角航线

 

     此外,该公司亦打算于通航后6个月,考虑增设前往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的航线。

 

     根据有关租约,该公司须负责:

 

.改装码头,包括加盖1层;

 

.支付政府部门运作所需的系统、设备及家具等非经常项目的费用;

 

.每年向政府缴付1,630万元的费用;

 

.支付政府部门于新跨境渡轮码头提供服务所需的电费及水费;以及

 

.新跨境渡轮码头的维修保养及一般管理工作。

 

须年缴1,630万元费用

 

     如有地方可供使用,而事前又获政府批准,该公司可以把政府指定的码头地方、使用泊位的时段、广告位和商铺,以及行李处理服务分租,并保留分租所得的费用。

 

     码头若设有免税店,该公司须与政府摊分有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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