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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进行:孙明扬表示,中环填海第3期工程符合高等法院7月8日判词所列测试的要求,故工程是合法的,也毋须搁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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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强调,中环填海第3期工程是有迫切性、无其他可行选择和对海港造成最少损害,符合高等法院7月8日判词的要求,故目前仍在进行的填海工程是合法的,政府认为毋须搁置有关计划。
此外,拓展署联同顾问、运输署和路政署已就计划进行检讨,有关结果报告将于下周全部完成。
孙明扬今午在政府总部会见新闻界时说,中环的交通现已相当挤塞,极需改善。
纾缓交通挤塞 平衡公众利益
他解释:「大家要了解工程的迫切性,如果大家每天经过干诺道中,譬如从海外线码头出来,那�是非常挤塞,如果我们不尽快在那处做些纾缓的计划,塞车的日子会越来越长,所以政府要考虑如何平衡彼此的公共利益。」
鉴于中环大厦林立,地底已有地铁港岛线隧道及其他基建设施,中环至湾仔绕道不可能在现有的土地上兴建。
因此,政府只可以在中区现有的海岸线以外,以填海的方式提供土地,兴建这条道路,疏导交通。社会人士普遍认为上述道路工程是有需要而且应尽快兴建的;保护海港协会亦同意这个看法。
暂停填海工程 每天赔偿百万
至于填海的面积,已由最初建议的32公顷,缩减至目前的18公顷;这已是最低的限度。
目前如果暂停中区填海第3期工程,会对工程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会延误多项道路工程的进展。
政府也很可能会因为违反有关的工程合约而被控告,并需作出重大赔偿;此举只会不必要地浪费公帑。
孙明扬指出,按合约计,索偿额约每日100万元;这数目还需要按实际情况而定。
高院7月判词 针对湾仔填海
高等法院今年7月8日就「保护海港协会对城规会」案件作出判词。高等法院只是针对湾仔填海计划,并无表示日后不可以在海港内进行填海。
根据判词,填海工程必须通过3项测试才能推翻《保护海港条例》内不准许进行填海的推定。该3项测试为:
.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时需要;
.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选择;以及
.对海港造成的损害减至最少。
检讨填海计划 评估长远需求
政府就此决定检讨海港内涉及填海计划的所有工程项目,政策是在有需要时才作出最低限度的填海。
在检讨的过程中,政府将重新评估香港的长远发展对填海的需求,并充分考虑市民大众普遍希望尽量减少填海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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