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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19日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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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发紧急用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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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

     食物及衞生局重申,救急扶危一向是医院管理局的首要任务,其收费的指导原则是,不应在有即时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就所需药物向病人收取标准收费以外的费用。

 

     至于医管局制订药物名册时,已作出特别考虑,确保在生命有即时危险的紧急情况下所使用的药物,列为药物名册内的通用或专用药物,并纳入标准收费内。

 

     当局今天(6月19日)向立法会衞生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伊利沙伯医院6月13日救治交通意外病人时,为改善病人的凝血状况,主诊医生特别考虑把名为Novo Seven的药物,用作药物名册中所列适用范围外的用途。

 

     事件中,该药物是经医生与病人家属详细讨论后,在特别情况下用于其适用范围以外的用途。在这情况下使用该药物,并非医管局的一般临床惯例。

 

     伊院管理层其后经检讨病人的整体情况和该药物可能对病人的效益后,决定退回病人使用该药物所缴的全部款项。医管局已向病人及其家属就事件引起的混乱致歉。

 

     医管局表示,将因应命危紧急个案的用药政策,向所有医院发出更明确的指引,厘清含糊之处及灰色地带,并设立机制,协助医生根据临床实证或经验,就最佳的治疗方法作出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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