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表示,如要订立树木法,必然无法回避私家地树木的课题;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搞清楚立法的目的和后果,顾及各方面的想法。
他认为,在现阶段先推行树木管理专责小组建议的新措施;在检讨过成效之后,才有一定的基础去研究应否制订树木法。
唐英年今天(7月4日)在香港电台发表《香港家书》时表示,各地的树木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全面立法监管,有些则没有订立任何保护树木的法例。
香港已有8条关于树木的法例和多项行政安排,加上将推行的新措施,基本上已建立1套全面的规管框架。
他指出,建议设立树木管理和绿化两个办公室,是为了更好地协调负责绿化和保育树木工作的各个部门,避免各师各法,互不对接。
两个办事处也会专注处理一些跨部门的长远性规划,例如推行全港性的中长期绿化计划、上游的种树和下游护树的对接和配合、制订树木风险评估制度和树木管理的人员培训制度等。
办事处由专家组成,亦会邀请海内外的权威人士加入专家小组,加强办事处的认受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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