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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16日
文物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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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利诺修院学校列法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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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利诺修院学校
特色古迹:九龙玛利诺修院学校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列为法定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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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宣布,九龙玛利诺修院学校,包括1937年落成的学校主楼和修院,正式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列为法定古迹;有关公布今天(5月16日)刊宪。

 

     该局指出,该校在香港学校的建筑中甚为罕有,其校舍建筑群展示不同的建筑特色,新旧建筑可融合而无损原有的和谐观感,是不可多得的范例。该校的红砖外墙,也令不少香港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玛利诺修院学校自1925年起,一直为香港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在1937年落成的校舍主要建筑群,展现出多种不同的建筑设计风格,包括装饰派艺术、罗马式、新乔治亚风格和哥德复兴式。

 

     学校主楼采用中世纪修道院或学院的布局设计,列柱回廊围绕露天中庭。校舍建筑群的自由新都铎风格融合多种不同的建筑设计特色,包括装饰派艺术、罗马式、新乔治亚风格和哥德复兴式。

 

     礼堂内罗马式的拱顶天花、面向界限街的麻石阶梯、尖拱门、四坡或斜折线形屋顶和建筑物正面的塔楼,均是主楼显著的建筑特色。

 

     玛利诺修院学校的布局和主楼保存甚佳,多年来并没有经过明显的改动或改建,校舍内仍保存�古色古香的装饰和地台。校内优美的花园和园景,也大为提高该建筑群的整体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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