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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16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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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条例冀半年内呈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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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今天表示,将在《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的基础上,制订更全面和清晰的法例,监管农药残留的标准;并期望在半年内完成立法建议,提交立法会。

 

     该局今天回应环保团体要求加快订立全面食物安全法例时重申,正草拟新的《食物安全法》,规管禽蛋、注册食品进口商和经销商,以及强制业界回收问题食物及影响健康的食物。

 

     该局表示,一俟立法规管后,所有进口食品,包括蔬菜均须经注册进口商入口,非经注册进口商入口便属违法。

 

     新法例的具体内容,预期在2007 - 08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以便收集公众意见后提交立法会。

 

    《食物安全法》将把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包括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食物纳入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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