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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12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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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法涵盖水产蔬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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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正草拟全面的《食物安全法》,逐步规管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并优先涵盖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食物。

 

     该局表示,新法例透过新的规管思维,加强管理整个食物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包括对食物进口商和经销商进行注册,再配合其他规管措施,例如强制要求业界停售有问题食物、规定个别食物在进口时须附有�生证明书等,从而更全面地保障进口食物的安全。

 

     新法例的设计,针对随�环境和需要的改变,让当局能以最快捷途径,把包括蔬果等食物,纳入监管范畴。

 

     有关法例下个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并在汇集各方意见后,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食物安全法》生效前,有关部门先推出自愿注册制度,鼓励业界尽早配合成为注册商,更早适应将来立法后的整体规管机制。

 

     由于香港进口的食物种类繁多,食物安全中心规管食物时,将按食物安全的风险制订监管措施。以蔬菜为例,整个出产、运输和分销过程均受到监管。

 

     当局去年在文锦渡管制站共检查超过28,000辆运载蔬菜的车辆,扣查17辆有问题车辆,共销毁逾23公吨有问题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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