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署表示,将跟进有关发放给申请人的资料、审批伤残津贴申请及查核错误发放津贴的机制等建议,以改善申请制度。
申诉专员今天公布有关「社会福利署审批伤残津贴申请制度」的直接调查报告,调查范畴包括:向伤残津贴申请人发放有关申请资格及限制的资料、审批申请的安排,以及防止和阻吓骗取津贴及监察和查核错误发放津贴的机制。
报告指出,在2001 - 02至2005 - 06年度期间,社署共查核6,132宗多付津贴的高额伤残津贴个案,涉及金额达2,120万元,相当于个案总数的8.44%,以及高额津贴总支出的1.09%。
社署强调,以过去5年共72,686宗高额伤残津贴个案,计算出8.44%的数字,可能高估了问题的严重程度;而多付款项实际上只占该类津贴总支出的1.09%。
社署表示,将考虑个别个案,包括已知悉的所有证据,以便与受惠人拟定公平公正的还款安排,避免对他们造成太大经济困难。
社署已设有各种资料核对、定期覆检个案和抽样查核机制,以侦测未有主动申报状况有所改变的个案,减低多付津贴的机会;但伤残津贴申请人有责任提交正确资料,若资料有变,也须即时申报。
伤残津贴则是预先发放的,在某些情况下,多付津贴难以避免。这包括受惠人没有向署方申报,或因受惠人延误申报,例如入住医院的严重残疾人士,不能即时申报是可以理解。
然而,社署强调,继续致力减低多付津贴的情况,并持续检讨对伤残津贴受惠人的服务,包括处理申请程序和内部工作流程。
申诉专员表示,原则上赞同社署决心保障公帑运用得宜,以及追讨多付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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