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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29日
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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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进口内地活禽期限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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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福利及食物局宣布,即时修订因人类感染禽流感个案而暂停进口内地活家禽的一般期限,由21天缩短至14天。然而,当局仍以流行病学的方法,审视每宗人类感染个案,以决定暂停进口期限应否延长。

 

     �生防护中心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在昨天的会议上,讨论了有关建议,并同意若广东日后出现人类感染禽流感个案,如没有同时发现家禽感染禽流感,暂停内地进口活家禽的一般期限,可修订为确诊后14天。

 

     过去若广东出现人类感染禽流感个案,当局便参照《世界动物�生组织动物健康守则》,以家禽感染禽流感的潜伏期,即21天为暂停活家禽进口期。

 

     �福局今天宣布,已依循专家意见,即时修订因人类感染禽流感个案而暂停进口内地活家禽的一般期限,由21天缩短至14天;但仍以流行病学的方法,审视每宗人类感染个案,以决定暂停进口期限应否延长。

 

     科学委员会的意见考虑的因素,包括禽流感的流行病学、在人和家禽的潜伏期和传播模式、广东人类个案调查的实际经验,以及《世界动物�生组织动物健康守则》等。

 

     然而,科学委员会同时指出,每当有人类感染个案出现,当局仍应以流行病学的方法审视每宗个案,透过追查病人过往接触家禽的纪录,和家禽农场有否不正常的情况等,以决定每宗个案的暂停进口期限应否延长。

 

     若内地供港家禽农场爆发禽流感,暂停进口活家禽14天的期限便不适用,因为�福局需要更多时间,确保在恢复内地活家禽进口前疫情已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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