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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7月24日
短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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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颂苑短桩案达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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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及房屋委员会

     房屋署今天宣布,与承建商B+B Construction Co. Ltd的承保集团达成协议,有关保险公司就天水围天颂苑短桩事件,向房委会赔偿2,380万欧罗。

 

     房署强调,由于「B+B」正在清盘,当局难以追讨赔偿,故这次达成协议的赔偿额,是合理和实际的。

 

     房署助理署长(法律事务)王国兴在记者会表示,房委会与该保险公司透过调解过程,已就桩柱工程不符标准而引起的责任达成协议;该保险集团向房委会赔偿2,380万欧罗。

 

     王国兴指出,虽然高等法院去年9月裁定,房屋委员应获得5亿5,000万元赔偿;但由于「B+B」正在清盘,房委会成功追讨赔偿的机会十分低。

 

     当局其后发现「B+B」有购买保险,故向有关保险公司争取赔偿;不过,保险赔偿金额却受保单条款的限制。

 

     由于有关保单的司法管豁权属于德国,若房委会继续追讨,必须在德国进行有关法律程序。

 

     不过,房委会在德国的律师估计,如透过法律程序向保险集团追讨,可能需要花3 - 4年时间进行有关司法程序,而涉及的诉讼费,将远高于现已支付的7,000万元法律费用。

 

     房委会考虑了如透过法律程序向该保险集团进行追讨所带来的风险后,认为现时达成的赔偿金额合理和实际。

 

     房屋署副署长冯宜萱指出,短桩事件已告一段落;并重申,房屋署自2000年后,已推出改革措施,确保房委会工程的桩柱的设计及制造,均符合房委会标准。

 

     天水围天颂苑因地基出现过度不平均沉降,房委会较早时向打桩工程承建商「B+B」及承保人追讨损失,高等法院去年9月2日裁定,房委会胜诉,获赔5亿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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