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上海街171号1间食肆,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未有适当遮盖食物,遭食物环境�生署署长饬令暂时吊销牌照14天,至5月12日。
该食肆由2004年至今,4次因未有适当遮盖食物而被法庭定罪,共罚款15,700元,以及分别被停牌14天和暂时吊销牌照7天。
去年11月及今年2月,该食肆人士两次因未有适当遮盖食物,被法庭定罪,共罚款4,400元,食环署也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15分,店铺因此被停牌14天。
该食肆于2004年12月及去年4月,也曾触犯相同违例事项而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11,300元。食肆因而被记下15分,并于去年6月20日至26日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
食物业持牌人必须严格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其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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