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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22日
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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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升家暴案件调查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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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建议,成立跨服务的地区福利协调机制,以及推行两项施虐者辅导先导计划,加强处理家庭暴力问题。

 

     由4月起,每宗家庭暴力案件将由1名警长级或以上的警务人员,亲身在现场指导调查;8月起提升家庭暴力资料库和设立警诫系统,自动发出警报给有关的管理阶层。

 

     警务处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指出,为确保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专业性,由下月起加强督导,1名警长级或以上的警务人员将被派往家庭暴力案件现场,指示和监察调查进度。

 

多项措施八月推行

 

     由8月起,警方全面推行以下措施:

 

•采用「转介紧急服务评估表」和「行动清单」,加强警务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能力及确保标准化的调查程序;

 

•提升家庭暴力资料库,协助改善前线警务人员记錄现场采取的行动,以作将來參考之用,以及协助管理阶层加强监察;

 

•家庭暴力资料库设立警诫系统,当发现任何在12 个月或以下再次发生的个案时,系统自动发出警报给有关分区的管理阶层;

 

•7月推出新的训練教材套,透过处境为本的学习及讨論模式,加强训練警务人员;各警区指挥官因应需要,特别在一些錄得较多家庭暴力案件的警区,安排相关的復修及特别训練;

 

•推出宣传活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质素。

 

设跨服务协调机制

 

     社会福利署表示,在今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推行兩个先导计划,目标是确保受虐妇女的安全、停止施虐者使用身体或其他暴力行为,加强施虐者的兩性平等观念、情绪控制等。

 

     计划将有助找出适合不同背景的施虐者的有效治療模式,以及为界定辅导计划的目标、内容、辅导期限和标准提供有用的參考。

 

     至于地区协调机制,社署经检讨后,建议保留现行以特定服务划分的地区协调机制,并议于地区成立跨服务的地区福利协调机制,加强支援福利专员制订和规划地区的整体福利策略和工作。社署正就该建议征询地区人士的意見。

 

     社署也建议,把现时由社署署长担任主席的防止虐待儿童委员会和关注暴力工作小组,合并成为1个委员会,向政府提供制订政策、跨界别协作、服务落实措施和指引的意見。

 

重点研究家暴定义

 

     委员会主席拟由政府任命的非官方人士出任,委员会成员则扩大至吸纳多些非政府团体及社区人士參与,特别是专业团体和地区人等。

 

     社署表示,将检讨《家庭暴力条例》,研究是否需要加强现行的法律架构,以及若确有需要,如何达致这个目标。

 

     研究的重点,包括家庭暴力的定义、禁制令的签发,以及把强制施虐者接受辅导定为判刑选择等;并在有需要时,按一般程序修订有关法例。

 

     至于有关虐待儿童及配偶的研究和检讨《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的工作,社署预计在今年内完成,并�手检讨《处理性暴力个案程序指引》中,涉及弱智人士性暴力个案的指引。

 

     社署也正�手外判维安中心予非政府机构营办和管理。新的维安中心将迁往较大的地方运作,4月投入服务,提供的宿位增至50 个。如有需要,12岁或以上的男童,也可跟随母亲一起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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