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员会表示,由于建筑承建商工程进度严重延误,明天上午10时收回3个公屋建筑地盘。
房委会辖下建筑小组委员会主席叶国谦强调,房委会有完善及有效的制度监管辖下工程进度,这次事件非常罕见,属个别的个案。
叶国谦今天表示,由于承建商德信建筑有限公司持续未能遵照合约规定,以应尽的努力施工,房屋署将如期明天执行去年12月向承建商发出的「收回地盘通告」。
房委会无权直接支薪
该3项建筑工程,包括原订今年1月完工的石排湾�重建第2期,以及原订明年2 - 3月完工的粉岭36区第1期和第2期。
他指出,房委会已根据合约条款,准时向承建商发放3个工程合约的款项,因此,承建商有责任向其分判商及工人发放款项及工资;并强调,房委会不能向工人直接支付款项,因为合约并没有授权房委会那样做。
叶国谦表示,房委会非常关注工人的利益,房屋署将继续与劳工处保持紧密联系,并竭力向工人提供适当的协助及斡旋,帮助工人追讨欠薪。
至于房委会建筑工程合约的工程保证金,他指出,是用以弥补承建商因未能根据合约条款完成合约项目而令房委会蒙受的损失。
评审标书须考虑往绩
叶国谦强调,房委会有完善及有效的制度监管辖下工程进度,这次事件非常罕见,属个别的个案;而收回地盘是最后的行动。
他指出,房委会建筑工程合约,并非纯粹价低者得;在评审标书时,除了计算投标价格外,也计算投标者的以往表现。
叶国谦说:「事件并不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房委会将向承建商追讨因收回行动而蒙受的损失。有关的财政损失的金额需待3个工程合约重新批出后才可准确评估。」
不影响公屋轮候时间
房委会投标小组委员会今天同时通过,在该3个地盘重新招标时,石排湾�重建第2期及粉岭36区第2期,将采取短时间招标程序,并缩短施工期。
至于粉岭36区第1期,由于工程规模较大及复杂,余下的工程项目及单位数量较多,因此需采用正常的施工时间。
叶国谦表示,虽然收回合约令3个工程的完工期,较原订完工期延迟11 - 18个月,但对房委会的3年公屋轮候时间承诺没有构成影响。
石排湾�重建第2期是受整体重建计划影响的黄竹坑�的接收屋�,在资源许可下,居民可选择港岛区其他屋�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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