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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月5日
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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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三期月租低于千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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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房屋委员会公布,粉岭清河�第3期3座新和谐式大厦共2,397个公屋单位的租金,定于该区现行最高水平,即每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44.8元;所有单位的月租,均低于1,800元。

 

     房委会即将展开谘询,以制订切实可行、具持续性和弹性,并得到公众接受的租金政策。在该项政策制订前,仍沿用现有的租金厘订机制。

 

     公屋的租金包括差饷、管理费和维修保养等费用,已获得相当大的资助。

 

     租金水平是租户负担能力之内,未能负担新单位租金的低收入租户,可获配租金较低的翻新单位。

 

     房委会表示,居民的负担能力是厘订新屋�租金的主要考虑因素。其他考虑因素包括通胀、差饷、管理和维修保养费用、工资变动、屋�价值、地点、交通网等。

 

     准租户的负担能力,是按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上限15%和18.5%的水平,以及每人室内楼面面积分别为5.5平方米和7平方米这两个最低面积编配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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