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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27日
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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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立法规定鱼商向认可来源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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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尤曾家丽表示,拟研究是否需要收紧法例,规定鱼商向认可的来源地或注册鱼场取鱼。

 

     她说,有关程序虽然可确保供港水产安全,但可能令市民选择减少;故在决定立法前,需要广泛谘询市民。

 

     尤曾家丽指出,由于香港是国际城市,若决定立法规定鱼商向认可来源地或注册鱼场取鱼,有关法例不能只针对内地鱼场,也须适用于其他向港供鱼的国家或地区。

 

     届时,港府有需要向其他国际贸易伙伴,阐明有关规例。

 

     尤曾家丽今天出席两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希望孔雀石绿事件可以告一段落;有关部门将继续抽验进口的鱼产,确定是否含有孔雀石绿。

 

     她呼吁市民毋须太恐慌,可参考政府的风险评估,才决定是否进食淡水鱼。

 

     尤曾家丽说,虽然已修例禁止批发零售鱼商售卖含有孔雀石绿的鱼,但不会草率执法。

 

     被问及为何最初验出有淡水鱼含有孔雀石绿时,没有即时公布,她强调,政府无意隐瞒市民。

 

     她指出,初时只是抽验数个淡水鱼样本,所得资料不多,因此,决定通知内地配合抽检工作;其后有更多样本验出孔雀石绿,便即时通知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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