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网页指南主页
*
* 天气
*
* 交通情况
*
* 类别:
*
**
财经
*
*
**
教育与就业
*
*
**
社区与健康
*
*
**
环境
*
*
**
治安
*
*
**
基建与物流
*
*
**
行政与公民事务
*
*
*  政府评论
*
* 新闻焦点
*
* 都会生活
*
* 儿童天地
*
* 摄影廊
*
* 短片集
*
* 大众心声
*
* 施政报告
*
* 财政预算案
*
* 即日新闻稿
* 新闻稿资料库
*
* 关于我们
*
*
*
*司法机构
*
*立法会
*
*区议会
*
*网上广播
*
*宣传短片
*
*政府资讯中心
*
*公共服务电子化
*


  English繁体简体纯文字PDA
*
*
  2005年5月18日
婚姻条例
*
婚姻条例草案六月呈立法会
*

     保安局6月1日向立法会提交《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让市民可享用更灵活的证婚服务。

 

     条例草案建议,让婚姻登记官委任婚姻监礼人负责主持婚礼,以及在婚礼举行前见证结婚双方签署声明。

 

     婚姻监礼人也可接受拟结婚通知书,以及为拟结婚者监誓以办理有关婚姻无障碍的誓章。

 

     草案并建议容许婚姻监礼人,可在任何时间及任何在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礼;以及规管婚姻监礼人的执业。

 

     保安局表示,在开始阶段,执业律师(须拥有7年具备律师资格后的经验)及公证人足以提供委任人选。

 

     登记官将发出实务守则,以就婚姻监礼人的专业行为提供实务指引。

 

     新的婚姻监礼人委任事宜上诉委员会,将负责聆讯和裁定就登记官拒绝、撤销或暂停委任的决定提出的上诉。

 

     条例草案5月20日刊登宪报,6月1日提交立法会。


返回页顶
* 「可持续发展齐参与」设计比赛 *
*
*
* 列印
* 电邮本页
*
*
*
相关连结
*
*
*
其他新闻: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页 | 财经 | 教育与就业 | 社区与健康 | 环境 | 治安
基建与物流 | 行政与公民事务
政府评论 | 新闻焦点 | 都会生活 | 儿童天地 | 摄影廊 | 短片集
大众心声 | 施政报告 | 财政预算案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重要声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浏览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