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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6月1日

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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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出售胶软地垫符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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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对5款市面出售的塑胶软地垫的安全测试结果显示,只有1款在拆封当天,验出含有百万分之0.1的苯成分,远低于欧洲议会有关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分安全水平所订的百万分之5。

 

     样本在拆封7天后再测试的结果显示,所有样本均没有验出苯、甲苯和间二甲苯成分。海关认为,有关产品应不会对儿童健康构成损害。

 

     海关的巡查,是因应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早前发表的测试报告,指在台湾出售的13款塑胶软地垫,部分样本被验出挥发有毒化学物质,包括苯、甲苯和间二甲苯。

 

有问题软垫港无出售

 

     目前为止,海关在本港市面未有发现该批塑胶软地垫型号在港出售。

 

     海关在巡查时,购得5款类似的塑胶软地垫,并把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作安全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其中1款在拆封当日验出苯成分,为每公斤计0.1亳克,相等于百万分之0.1,但未验出甲苯和间二甲苯成分;余下4款样本,政府化验所在首日并未验出苯、甲苯和间二甲苯成分。

 

笨属致癌物质可致命

 

     政府化验所在样本拆封7天后,再测试该 5款样本,结果显示,所有样本均没有验出苯、甲苯和间二甲苯成分。

 

     海关参考欧洲议会准则以衡量塑胶软地垫是否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即欧洲议会指令76╱769,规定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分不应超过百万分之5。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界定苯为致癌物质,对人体有害。�生署表示,苯对人体的影响,端视个人处于苯成分的水平和时间。

 

港售产品不危害健康

 

     当人处于高水平苯成分(百万分之10,000至百万分之20,000)的地方5 - 10分钟可致死亡;而处于含有低水平苯成分(百万分之700至百万分之3,000)的地方,可使人昏昏欲睡、晕眩、心跳加速、头痛、颤抖、思想混乱和失去知觉。

 

     甲苯和间二甲苯并非致癌物质,对人体的影响,需视乎个人处于甲苯和间二甲苯成分的水平和时间。

 

     由于5款样本中只有1款验出苯成分,而其苯成分远低于欧洲议会指令76╱769所规定玩具,或玩具配件的苯成分不应超过百万分之5;因此,海关认为,该款产品应不会对儿童健康构成损害。

 

使用时保持空气流通

 

     由于测试结果显示,苯成分水平可随�挥发而渐见减少,因此,消费者购买塑胶软地垫后,应在拆封后置于户外通风处最少1周,才移至户内使用;使用时,也需保持空气流通。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对不安全消费品有任何疑问或作出投诉,可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1楼海关消费者权益保障及检控事务科,或致电海关热线 2815 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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