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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18日
广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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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华:公众频道无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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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表示,现阶段没有迫切需求,在香港设立覆盖全港的公众或社区频道。

 

     曾俊华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广播政策」动议辩论致辞时指出,香港人口密集,而且资讯发达,消息传递迅速。

 

     目前香港市民主要接收免费电视服务,免费电视台除了须依照牌照条款提供各类形节目,包括普通话、日语、韩语和宗教节目,并须播放香港电台制作的电视节目。

 

     港台的其中使命之一,是「服务普罗大众,同时照顾少数社群的需要」。港台的制作,包括以长者、少众及弱势社群为对象,如「无障碍之都」、「展才竞艺显光华」和「非常平等任务」。

 

     此外,也有手语传译的时事资讯性节目,并为所有电视节目配上字幕,以照顾有听障人士的需要。加上文化艺术、公民教育及为青少年和儿童为对象而制作的节目,合共约占每年港台电视节目产量的一半。

 

     政府在牌照内也要求本地免费电视服务持牌机构,需因应社会上不同的需要及期望,提供足够和综合的节目内容。

 

     曾俊华认为,在如香港般高度密集的城市,公营及商营广播机构提供的多元化服务,均照顾到不同社群需要;而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也可于有需要时,与广播机构合作,或透过新媒体,提供各种资讯和电视节目。

 

     故此,现阶段政府实在没有需要在引进数码地面电视广播时,预留频道,并拨出额外资源设立公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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