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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3日
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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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建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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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

     《2010年郊野公园(指定)(综合)(修订)令》明天(6月4日)刊宪,建议扩建新界东南堆填区,延长其使用期6年,以应付该堆填区2013 - 14年饱和的问题。

 

     环境保护署6月9日向立法会提交指定令,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以把清水湾郊野公园内受拟议新界东南堆填区扩建影响的部分,从原来的已予批准的清水湾郊野公园地图剔除。

 

     环保署表示,单靠从源头避免和减少废物产生、废物回收和循环再造,以及减少废物体积,并不能解决本港的废物问题;而新界东南、新界东北及新界西堆填区也会在未来10年间逐一填满。

 

     因此,当局一如2005年发表的《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 - 2014)》所述,将发展以焚化为核心技术的综合废物管理设施,务求大幅减少无可避免的废物体积,并期望第1阶段的设施可尽快施工,能在2010年代中期投入运作。

 

     环保署表示,尽管以上计划正在施行,仍会有无可避免的废物需要妥善处置,例如不可循环再造的废物和经处理后的残余废物。本港3个策略性堆填区正逐渐饱和,所以实有需要扩建堆填区,以便最终处置废物。

 

     至于新界东北及新界西两个堆填区,已完成其扩建工程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期望在2010年代中期至后期,在它们饱和前启用堆填区的扩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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