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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7日
粤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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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为粤港合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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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历史时刻:行政长官曾荫权(左)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国家领导人见证下签署协议。

* Media 连结 Real 连结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天(4月7日)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北京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粤港合作定位。

 

     协议的目标,包括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发挥香港服务业和广东制造业优势,促进区域人、货、信息、资金等要素往来,构建区域环境和生态保护体系等。

 

先行先试毋须批准

 

     曾荫权在签署框架协议后向传媒表示,协议是最重要的钥匙。在粤港合作商讨了十多年后,首次达到3个目标。

 

     他指出,第1是战略目标。协议勾划出香港能对国家作出的贡献,以及如何提升两地人民生活质素。协议并得到中央接受,使这重要政策尽量能被纳入五「十二•五」规划中。

 

     第2是制度化。协议首次进行分工、互补,并制度化地说明两地在各项范畴如何定期见面、合作及落实。第3是灵活性。在框架协议下,很多香港及广东要「先行先试」的措施均可进行,毋须再待中央批准。

 

争取粤企来港发债

 

     框架协议是首份由国务院批准就粤港合作所签订的纲领文件,订下每年重点工作,为粤港合作提供平台,因应每年的合作发展情况更新内容,并把《规划纲要》的宏观政策转化为有利粤港发展的具体措施,并为�取将政策纳入「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粤港双方在多个范畴订下今年重点工作,包括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适时扩大参与试点的地区、银行和企业范围,支持粤港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分支机构等。

 

     在《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框架下,来年的重点工作包括研究具体方案,以先行先试方式,争取广东省企业来港,透过银行融资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以及鼓励更多广东省企业来香港上市。

 

支持港资转型升级

 

     在制造业和服务业方面,支持港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援港资企业拓展内地市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政策等措施。两地今年处理在广东省落实《安排》及「先行先试」时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广东省司法机关及法律专业团体的联系。

 

     在促进区域人、货、信息、资金上,两地会在今年抓紧落实港珠澳大桥、继续研究规划深港西部快速轨道,以及推动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争取在2015年完成。

 

加强空气污染研究

 

     在保护环境和生态方面,两地争取今年完成2011 - 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污染物管理计划的研究,加强对光化学烟雾及灰霾天气与大气质量关系的合作研究,并率先在香港、广州、深圳等大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引入电动车,并实施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具体的教育政策包括探支持香港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区,与内地教育机构试行合作,设立高等教育机构,并建立粤港联合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两地高校共同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框架协议支持粤港两地联同澳门,继续全力推进现正编制的「优质生活圈」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项区域合作规划。

 

     今天签署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由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国务委员刘延东,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晖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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