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公布,委任马逢国为香港艺术发展局主席,李伟民担任副主席;并委任22人为该局成员。各人任期均为3年,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获委任的成员包括:区永熙、陈清侨、郑锦钟、蔡冠深、钟树根、费明仪、何浩川、韩文甫、靳埭强、古天农、李锦贤、文洁华、毛俊辉、莫凤仪、吴镜辉、庞俊怡、潘少辉、杜琪�、黄素兰、殷巧儿、姚�,及阮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