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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闻网  
 香港政府新闻处网上采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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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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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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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逢国任艺发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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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公布,委任马逢国为香港艺术发展局主席,李伟民担任副主席;并委任22人为该局成员。各人任期均为3年,2008年1月1日起生效。

 

     获委任的成员包括:区永熙、陈清侨、郑锦钟、蔡冠深、钟树根、费明仪、何浩川、韩文甫、靳埭强、古天农、李锦贤、文洁华、毛俊辉、莫凤仪、吴镜辉、庞俊怡、潘少辉、杜琪�、黄素兰、殷巧儿、姚�,及阮兆辉。

 

     艺术发展局成员还包括3名政府代表,分别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或其代表、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或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