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年半以来,广东省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得到骄人的成就。我们在香港看到你们的成就、看到你们努力得到的结果,我们也是觉得非常骄傲。
事实上,我经常都讲:「香港好,广东好;广东好,香港更好」。所以,祝贺你们!
大家都知道,20多年来的粤港合作,既是国家开放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也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典范。
但无论是多么成功的合作模式,都必须随�外围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
去年8月,为了因应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快、国家扩大开放、以及CEPA签署的新形势,在港举行的第6次会议上,黄省长和我共同确立了粤港合作的新方向和定位,同时决定提升联席会议层次,进一步完善合作架构和运作机制。
这些强有力的行动,为深化两地合作奠定了基础,因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
粤港合作取得丰盛硕果
实践证明,我们为加强粤港合作而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提升联席会议层次是有决定性的措施,它完全符合粤港两地经济合作和发展的大趋势,因而获得中央政府批准和广东省的积极响应;双方建立的工作机制是有效的,确立的合作目标和合作项目是合理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1年以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粤港双方各级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粤港合作取得新的突破,结出丰盛的硕果,双方不但在口岸、跨境基建、知识产权、环境护保、对外推介大珠三角、传染病通报与交流机制等政府合作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
特别是正处在建造和筹划阶段的港深西部通道、港珠澳大桥和广深港高速铁路等方面均进展良好,而且在服务业、旅游、高新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由市场主导的重点领域,也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成推动香港经济复苏重要动力
我想指出的是,1年来粤港合作的成果,已转化为推动香港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
在粤港合作不断取得进展的情况下,香港经济在去年下半年已出现了快速复苏势头,今年以来更出现强劲增长,第1季度本地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6.8%,第2季度GDP增速应该是达到双位数字,是近年来最好的增长,经济复苏带动就业市场好转,失业率从最高峰时的8.7%,降至目前的6.9%。
楼价现在趋于稳定,通缩情况不断得到缓和,预计下半年可望摆脱通缩,这个通缩己经拖了快6年了。
商贸、物流、旅游和金融等服务业是香港的经济支柱。在这一轮香港经济复苏的过程中,这些支柱产业起了关键性作用,而且大多数都是与粤港合作密切相关的。其中,对商贸物流和「个人游」所取得的作用尤其是很大的。
对外贸易和物流是经济复苏的主要动力,上半年香港货物出口比去年同期升了15.5%,进口货物更上升19%,所有与商贸和物流有关的服务行业都有受惠,其中空运货物处理量比去年同期升长了19.2%。
而这些进出口货物当中,大多数都是来自广东省或跟广东省有关,珠三角进出口贸易的强劲增长和粤港致力提升边境物流效率,对香港商贸和物流相关行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游」为香港经济注入新动力
我特别在这�提提「个人游」。「个人游」的开展,更为香港经济注入新动力。
据统计,自去年7月首次实施以来,内地游客以个人游身份访港的人数,累计已达264万人次,在港消费开支一共是139亿元,其中88%的「个人游」旅客和消费开支是来自广东省。
自今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已全面开放「个人游」,其意义不单在旅游购物方面,也不单只在经济方面,而是透过这一措施,让粤港两地民众有更密切的交往,加深两地民众的沟通和融合,为今后的粤港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金融服务和CEPA则将在较长时间内见效。除了物流和人流外,我们还希望更多的公司,特别是广东省的公司到香港上市,利用香港资本市场融资及改善公司管治。
与此同时,我们也积极鼓励内地企业、特别是广东省民企到香港发展,利用香港的金融中心和国际化优势「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香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努力做好投资推广和支援服务工作,希望能够吸引更多内地企业到香港发展。有关措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香港的金融地位和中介功能。
CEPA进展十分顺利
CEPA全面实施至今7个月,进展十分顺利,特别是在广东省,粤港双方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积极推介CEPA及协助各界人士把握商机。
我高兴地看到,CEPA刚刚实施,已充分展示了它能够带动内地与香港经济加快融合和发展的潜力;随�CEPA的继续推进,工商、服务、制造和专业各界人士完成申请审批和业务部署过程,并进入实质业务运作的阶段,CEPA所带来的效益将会更大、更为明显。
毫无疑问,当前的粤港合作是互惠互利的。香港经济复苏得益于粤港合作的顺利推进,广东经济也从粤港合作中受惠,包括扩大外贸出口、企业来港上市集资以及有更多的香港企业到广东投资等等。
这种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经济合作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有利于加快实现两地合作的预期目标。
我高兴地看到,1年来粤港合作取得了成绩,得到粤港两地民众和社会舆论的肯定和支持。
我想在这�祝贺所有参与这个工作的粤方官员和我自己的同事,各位过去的努力已经产生实质的效果,为粤港两地民众带来了经济繁荣和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希望各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各合作项目的落实,争取更丰硕的成果。
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粤港两地由于地理相近、人文相通和优势互补,共同创造了两地密切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奇迹。
在这一合作过程中,香港由于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大珠三角经济区的崛起和发展,起了独特的作用;广东也为香港经济、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进一步深化粤港合作
展望21世纪,随�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其经济总量将会成倍增长,产业结构将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社会财富也将大幅增长,对香港有优势的服务业、特别是高增值服务的需求会愈来愈大,从而为两地合作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因此,我们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要朝�加快建设世界级经济区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深化粤港合作,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实现粤港合作新的突破。
刚才省长已经讲过了,我们未来工作的14个重点,在这�不重覆,但是有4点我想讲一讲:
首先,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展开,顺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符合国家区域经济统筹发展的要求,也为粤港提供了向外拓展的空间,扩大了两地的经济腹地。
我在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指出来,泛珠三角实际上是大珠三角经济区的拓展和延伸,粤港两地携手定能更有力地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前发展。
包括粤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地区,去年GDP总量约3,300亿美元,相当于欧洲中等国家的水平,占泛珠三角经济总量的52%,加上其特殊的条件和优势,因而是泛珠三角无可争议的核心和动力,对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具有很强的幅射能力。
大珠三角带动泛珠三角
因此推动泛珠三角,应立足于大珠三角,以大珠三角带动泛珠三角,在推动泛珠三角的同时,加强大珠三角自身的合作和发展。
其次,要抓住CEPA和区域经济合作带来的巨大商机。粤港两地经过多年的发展,急需寻找新的突破点,CEPA的实施为两地经济发展和互利合作提供了制度性平台,创造了新条件和新机遇。
粤港需要进一步推进两地在CEPA框架下各个服务领域的合作,积极宣传和推广CEPA,使CEPA成为促进粤港合作的动力。
再次,按照加快建设成为世界级经济中心的要求,搞好大珠三角地区的总体规划的设计和衔接。
规划是发展的基础,要实现大珠三角地区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在规划上进行有效衔接是极为重要的。
目前《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按照这一规划,珠三角将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建设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和世界级城市群。
完善区内基建系统和经济布局
香港是大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需要与珠三角各城市做好配合。我很高兴看到,粤港将成立一个城市规划发展专责小组,直接开展交流和合作。
我希望透过这一合作,尽快完善区内基建系统和经济布局,使粤港双方能够更好地利用各自的优势和条件,形成各具特色、相互配合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第4,我们需要继续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经济要素在两地的双向自由流动。
在人流方面,广东省全面放开「个人游」无疑加快了两地居民的互动交流,但我们需要继续努力,促进两地人才流动,并为来往两地的商务人员提供更大的便利。
在物流方面,一方面要继续提升口岸通关条件,尽量加快和简化审批的程序等。另一方面,努力完善整体的运输网络,包括陆地、海上、空中网络的对接。
尤其是为配合泛珠三角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强区域基建的统一规划、建设和协调,尽快建立各省区间安全、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网络,特别是一些关键性的基建项目要尽快开展。
需在如何利用香港资金上多动脑筋
资金是广东省经济发展重要的要素之一,也是香港最重要的资源之一。粤港合作需要在如何利用香港资金上多动脑筋。
香港作为国际知名的金融中心,素来是内地企业上市集资的首选地,粤港两地可以积极鼓励合资格的企业来香港上市,筹集发展资金及改善企业管治。
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上,两地可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争取更多的合作和发展机会。
此外,粤港两地还需要在吸引广东企业来港发展、加强应对反倾销工作交流、公务员交流、大型跨界基建、拓展港资在广东东西两翼的发展、以及科技、教育等方面,积极展开合作,争取更多的合作成果。
粤港合作要取得成效,政府的参与和推动固然是重要,但是市场和商界的支持和配合是同样重要。
我在今年3月份委任了「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正可以汇聚民间商界的力量,配合政府推动两地的经贸合作。委员会已经向联席会议提出了书面报告,就一些粤港合作事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值得我们认真去研究和考虑落实。
内地、广东和香港经济的日趋紧密和区域经济发展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我们需要顺潮流而动,加强推动和积极引导。
特区政府决心与广东省政府携起手来,为把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区而努力,共同构建粤港两地更为美好的未来。
(以上是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广州出席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7次会议的发言全文)